裁判文书详情

沈**与南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15年7月13日受理了原告沈**与被告南陵**有限公司、第三人芜湖**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本案较为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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