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俞**与艾**、朱小爱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俞*春诉被告艾**、朱小爱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因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由审判员周**、龙**、姚**组成合议庭。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