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俞*春诉被告艾**、朱小爱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因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由审判员周**、龙**、姚**组成合议庭。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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