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张**与被告**业公司退伙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诉被告陕西**公司退伙纠纷一案中,原告张**于2015年10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对自己的诉讼权利和主张有权放弃,现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张**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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