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马来旺申请韩**、新乐市旺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2012)新民一初字第204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周**、吴瑞山等与王**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马*申请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孟**与周**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刘*、李**与曹**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李*某与李*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李**与被执行人孙**、路新农、相明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裁定书
王**与雷**等人执行裁定书
田**与高素桥劳动报酬纠纷执行裁定书
王**与何**、王**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裁定书
田**与高素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