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大丰**有限公司与中机建(上海**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大丰**有限公司诉被告中机建(上海**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大丰**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5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中机建(上海**限公司的诉讼。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申请撤诉自愿、合法,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大丰**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11元,减半收取455.5元,由原告大**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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