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冕宁县泸沽唐****矿队、冕宁**源局行政不作为二审行政裁定书

审理经过

上诉人冕宁县泸沽唐****矿队因诉被上诉人冕宁县国土资源局行政不作为一案,不服冕宁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冕宁行初字第0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且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一、撤销冕宁县人民法院(2015)冕宁行初字第05号行政判决;

二、发回冕宁县人民法院重审。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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