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李**与罗*、车洪江、张**、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查封财产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李**依据我院(2013)松民初字第6802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罗*、车洪江、王**、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向被执行人罗*、车洪江、王**、张**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罗*、车洪江、王**、张**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罗*、车洪江、王**、张**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笫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将被执行人罗志所有的丰田牌轿车一辆予以查封、扣押。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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