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上海万**有限公司与上海筑**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上海万**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筑**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上海万**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和民事权利,现原告上海万**有限公司申请撤诉,与法不悖,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上海万**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2,531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上海万**有限公司负担。财产保全费人民币1,845元,由原告上海万**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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