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高学义诉被告黑龙江**程公司安**公司、黑龙江**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6月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罗*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因案情复杂,本案已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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