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曲阜市**有限公司与山东金**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于2015年4月18日审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某乙公司,在你处(邮储银行泗水支行)账户。

本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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