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孙**与山东**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孙*文诉被告山东**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我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依法冻结被告山东莱**司银行存款140万元整。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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