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周军诉被告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在本院指定期限内未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因此,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颜**、徐**、徐**与齐**、陈**、周冬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金**与湖南立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湖南楷**责任公司与湘潭市**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郭**与炎陵县**限责任公司、湖南纬**限公司、刘**、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李**诉湖南湘钢梅**工会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湖南省地**)总公司与江苏中**限公司、江苏兴**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015)湘法民一初字笫993号+谭**+民事判决书
长沙**限公司与湘潭**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湖南九华**有限公司与湖南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王**与谭*、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