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湖**程有限公司、郭**与被告方荣*、怀化万**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方荣*提出管辖异议,经本院裁定驳回后,其不服,上诉到怀化**民法院,经怀化**民法院裁定:本案移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故依据怀化**民法院的裁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移送至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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