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重庆**限公司与贺**,重庆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重庆**限公司与被告贺**、重庆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审查,本案中重庆**限公司与被告贺**签订的《项目施工管理责任协议》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本案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应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而案涉工程施工地点位于重庆市巴南区,故本案应由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移送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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