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侯**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人侯**与被执行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依照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15)麒民初字第112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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