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库**与被告吴*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库**于2015年11月19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库**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库**撤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冯**与苑思菊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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