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于2015年4月30日立案受理了原告张**诉被告杨**、王*、王*、王**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先由审判员李**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
本院认为
经审查,本院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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