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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人罗某某、邓某某与被告人江某某、陈*、江某某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自诉人罗某某、邓某某与被告人江某某、陈*、江某某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中,自诉人罗某某、邓某某于2015年8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的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人江某某、陈*、江某某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自诉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自诉人罗某某、邓某某撤回对被告人江某某、陈*、江某某的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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