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莫*与蒋*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莫*诉被告蒋*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莫*于2015年12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莫*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莫*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莫*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