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盘*与被告刘*离婚纠纷一案过程中,于2015年12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盘*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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