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韦**申请执行熊**、桂林市**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中,现被执行熊**、桂林市**有限公司人与申请执行人韦**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叠民初字第104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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