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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某玩忽职守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审理经过

黑龙江省五常市人民检察院以黑哈五检诉刑诉(2015)18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某犯玩忽职守罪于2015年7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审查后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8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五常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崔**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请求情况

黑龙江省五常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被告人陈某某在具体负责哈尔滨市中小学生冰上体育项目竟赛工作中,在组织修改2014年度《哈尔滨市中小学生冰上体育项目竟赛规程》(以下简称《竟赛规程》)时,未全面考虑《竟赛规程》的修改对中考加分的影响、未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批的情况下,2014年度《竟赛规程》即从哈尔滨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处下发至哈尔滨市各区、县中小学校,导致在2014年哈尔滨市中小学生体育项目竟赛冰球竟赛时,初中组的11个参赛队中有10个参赛队取得团体前三名,比往年多出5个取得团体前三名的参赛队,进而多出近50个主力队员获得中考加5分的机会。2014年2月至6月,在2014年哈尔滨市中小学生体育项目竟赛时,哈尔滨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处对此次竟赛的公平、公正进行监督并负责赛事的录音录像,被告人陈某某明知在此次初中组竟赛中取得个人前三名及团体前三名参赛队中的主力队员在中考时可以加分,而没有组织人员对竟赛的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导致2014年以此次竟赛成绩认定中考加分的体优生资格工作缺乏认定依据,而体育卫生与艺术处在负责认定2014年中考加分的体优生资格初核工作时,在缺乏上述认定依据的情况下使部分不符合中考加分条件的u0026ldquo;体优生u0026rdquo;拟得到加分。在中考拟加分学生名单公布后、学生家长提出质疑并要求观看认定体优生资格的依据即竟赛过程录音录像时,哈尔滨市教育局不能出示认定依据,加深了学生家长及公众对哈尔滨市教育局中考加分工作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的质疑,引发学生家长大规模上访,中考加分体育类比赛不得不重新测试,并被中**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及网站播报,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公诉机关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定罪处罚。

被告人陈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未作辩解。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2014年,被告人陈某某任哈尔滨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期间在具体负责哈尔滨市中小学生冰上体育项目竟赛工作中,在组织修改2014年度《哈尔滨市中小学生冰上体育项目竟赛规程》(以下简称《竟赛规程》)时,未全面考虑《竟赛规程》的修改对中考加分的影响、未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批的情况下,修改后的2014年度《竟赛规程》即从哈尔滨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处下发至哈尔滨市各区、县中小学校,导致在2014年哈尔滨市中小学生体育项目竟赛冰球竟赛时,初中组的11个参赛队中有10个参赛队取得团体前三名,比往年多出5个取得团体前三名的参赛队,进而多出近50个主力队员获得中考加5分的机会。2014年2月至6月,在2014年哈尔滨市中小学生体育项目竟赛时,哈尔滨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处对此次竟赛的公平、公正进行监督并负责赛事的录音录像,被告人陈某某明知在此次初中组竟赛中取得个人前三名及团体前三名参赛队中的主力队员在中考时可以加分,而没有组织人员对竟赛的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导致2014年以此次竟赛成绩认定中考加分的体优生资格工作缺乏认定依据,而体育卫生与艺术处在负责认定2014年中考加分的体优生资格初核工作时,在缺乏上述认定依据的情况下使部分不符合中考加分条件的u0026ldquo;体优生u0026rdquo;拟得到加分。在中考拟加分学生名单公布后、学生家长提出质疑并要求观看认定体优生资格的依据即竟赛过程录音录像时,哈尔滨市教育局不能出示认定依据,加深了学生家长及公众对哈尔滨市教育局中考加分工作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的质疑,引发学生家长大规模上访,中考加分体育类比赛不得不重新测试,并被中**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及网站播报,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上述事实,有经法庭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2014年度《哈尔滨市中小学生冰上体育项目竟赛规程》

2、中共哈**委员会(2013)21号文件,任命陈某某为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

3、证人牛某某、杨**、丁某某、杨**、闫某某、丛某某、索某某、蒋某某、王某某、于某某、张某某、常某某、邹某某、徐某某证言,证实陈某某在任哈尔滨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处处长期间,在下发《2014年哈尔滨市中小学生冰上体育项目竟赛规程》时,只听取工作人员和参赛队意见,未严格按照更改比赛规程的审批程序报批就将2014年冰球比赛组别进行更改,导致多出5个取得团体前三名的参赛队,进而多出近50个主力队员获得中考加分的机会,学生家长提出质疑,引起学生家长大规模上访,并被中**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及网站播报;

4、2014年哈尔滨市中小学生冰球比赛的秩序册及成绩册;

5、被举报人名单;

6、撤出复测学生名单;

7、2014年哈尔滨市中考加分的相关报道及视频光碟视听资料;

8、哈尔滨**工程派出所2014年7月14日、7月15日出警记录和执法记录仪录像光碟视听资料;

9、哈尔滨**会办公室出具的哈**招考委的职责;

10、哈尔滨市教育局2014年中考体优生复测工作实施方案;

11、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现实表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12、被告人陈某某供认犯罪。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之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为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敦促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打击犯罪。考虑陈某某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等情节,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被告人陈某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达本院或直接向黑龙江**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裁判日期

二0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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