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鲍**与鲍**人格权纠纷执行案决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鲍**与鲍**人格权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既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未按执行通知书规定时间向本院申报其财产状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裁判结果

将被执行人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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