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初胜学与哈尔滨**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初胜学诉被告哈尔滨**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初胜学于2016年2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初胜学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初胜学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初胜学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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