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安庆永**有限公司与安庆力**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安庆永**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庆力**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安庆永**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安庆永**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安庆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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