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西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西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已按(2015)西民金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的(2015)西民金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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