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杨**与邵*、姜**劳务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杨**诉被告邵*、姜**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杨**于2016年2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杨**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杨**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0元,减半收取45元由原告杨**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