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景*燕诉被告乔*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12月28日向本院申请撤诉。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景**撤回对被告乔*的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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