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颜**与马**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于2015年11月23日受理了原告颜家喜诉被告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将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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