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三益**公司与张**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有限公司(SANYTRADINGGMBH)与被执行人张**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张**无财产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五款、〈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山东省**民法院(2014)烟执字第612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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