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杨**申请执行高碑店市道和混凝土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杨**申请执行高碑店市道和混凝土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高碑**法院于2015年4月30日作出的(2015)高民初字第108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杨**于2015年8月1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5年8月14日立案执行。

本院认为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杨**向法院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2015)高民初字第1083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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