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张**申请执行刘**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张**申请执行刘**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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