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乌兰察**管理中心与宿**借款合同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乌兰察**管理中心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宿**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人提出撤回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5)集民初字第175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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