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上列原、被告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现已依法立案受理。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及原告的申请,为确保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和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冻结储敏工资奖金壹万元整。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李*与孟**、杨**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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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与戴*、朱**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艾**与储敏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洪模与储敏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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