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淮南市万家房产**限公司与贺**、杨**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淮南市万家房产**限公司诉被告贺**、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在诉讼中原告淮南市万家房产**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淮南市万家房产**限公司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淮南市万家房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963元,减半收取1481.5元,由原告淮南市万家房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负担,予以免收。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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