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邯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邯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邯郸**有限公司在执行过程中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2015)复执字第268号一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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