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张**诉被告辽宁智森**有限公司、沈阳市**道办事处北海社区、沈阳市**道办事处、沈阳市大东**管理办公室申请工伤一案,在开庭审理前,原告自愿要求撤回本案起诉。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准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和《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十)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张**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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