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苏**诉辽阳市公安局宏伟公安分局确认行政违法一审行政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苏*玲诉被告辽阳市公安局宏伟公安分局确认行政违法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苏*玲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苏**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苏**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苏**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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