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董*与孙*上其他民事纠纷一案,于2014年12月22日审结。该案(2014)邹*初字第2589号民事判决书已立案执行。为确保该案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将孙*位于邹城市桃李苑小区13号楼中单元6层西户房屋(面积110.6平方米)过户给申请人董*。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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