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与杭州市**善办公室、蒋**等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人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依据杭房拆裁上字(2014)第2号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于2014年10月2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4年11月13日立案受理。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于2014年12月11日向本院提出自愿撤回申请。经本院审委会讨论决定,依照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撤回申请。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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