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辛*尧诉被告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拆迁违法一案,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院认为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指定山东省**人民法院审理本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
王**与海阳市公安局二审行政裁定书
胡**与莱州市公安局行政处罚一审行政裁定书
王**与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审行政裁定书
山东玲**限公司与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审判监督行政判决书
莱阳市商业生猪定点屠宰场与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一审行政裁定书
张**与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一审行政裁定书
孙**与栖霞**源局二审行政裁定书
曹**与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一审行政裁定书
烟台振**限公司与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二审行政判决书
刘**与蓬莱市人民政府、蓬莱市潮水镇人民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