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莱芜**卫生局执行案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人莱芜**卫生局向我院申请执行孙**无证经营一案,被执行人罚款已交,申请人同意本案终结执行。依照《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七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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