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于**与某某某行政其他一案二审行政裁定书

审理经过

经审查,上诉人于中民的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封丘县人民法院对其起诉不予受理并无不当。但于中民对其所称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仍可依法向上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检举和控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