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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诉被告被告张家**管理局、第三人雷**房屋登记管理纠纷一审行政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陈**诉被告被告张家**管理局、第三人雷**房屋登记管理纠纷一案中,原告陈**不幸因病死亡,2014年10月8日,本院作出中止诉讼的行政裁定之后,原告陈**的近亲属在中止诉讼满90日内仍无人继续诉讼。据此,依照《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终结诉讼。

(本页无正文)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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