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桑植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强制执行桑国土资腾决字(2013)第19号腾让土地一案,本院受理后,在审查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为由,于2014年9月24日提出撤回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桑植县国土资源局撤回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申请执行人桑植县国土资源局撤回申请。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慈利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吴**、滕凤姣行政征收一案非诉执行行政裁定书
慈利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杜**、梁**行政征收一案非诉审查行政裁定书
慈利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钟**、熊**行政征收一案非诉审查行政裁定书
慈利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魏**、李**行政征收一案非诉执行行政裁定书
慈利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刘**、魏*行政征收一案非诉审查行政裁定书
**圣征与慈利县人民政府行政登记行政执行一案行政裁定书
慈利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向琴行政征收一案非诉审查行政裁定书
慈利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黎**、邢星行政征收一案非诉保全行政裁定书
江苏锋**有限公司不服桑植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及第三人颜**工商行政处罚一案一审行政判决书
桑植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强制执行张**腾地一案一审行政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