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中国农业银行**区福州片区支行与福州博**有限公司、福建博**限公司、陈*、念家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区福州片区支行(原名为中国农**限公司福州马尾支行)与被告福州**有限公司、福建博**限公司、陈*、念家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9月18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对被告福州**有限公司、福建博**限公司、陈*、念家胜价值16528471.76元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区福州片区支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查封被告福**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福州市马尾区房产及相应土地。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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