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上诉人德旺流体(苏**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苏州鸿**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2014)吴*初字第033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但未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经催交后,仍未能按期交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德旺流体(苏**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双方均按原审判决执行。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江苏龙**限公司与苏州**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袁**与苏州市顺发建**公司丹阳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苏州第**限公司与施**精密机械(常熟)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徐**与盛**苏州**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常熟市**限责任公司与常熟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常州市**心有限公司与江苏省**有限公司、江苏省**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管辖裁定书
上海第**有限公司与中天银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朱**与江苏**有限公司、苏州**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
上海永诺**有限公司与昆山协**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叶*进与王**苏州安**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