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连云港**有限公司与临沂**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连云港**有限公司诉被告临沂**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本诉原告连云港**有限公司申请撤回本诉,反诉原告临沂**限公司申请撤回反诉,本院经审查后依法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一、准许原告连云港**有限公司撤回本诉。

二、准许被告临沂**限公司撤回反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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