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安徽省澳**限责任公司与黄山市黟**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关于安徽省澳**限责任公司与黄山市黟**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2月10日作出的(2014)黄中法民一初字第0017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申请执行人安徽省澳**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本院于2015年3月25日立案执行。因本案主要财产在安徽省黟县人民法院辖区,为便于案件的执行,本院决定指定安徽省黟县人民法院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参照《最**法院关于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院于2014年12月10日作出的(2014)黄中法民一初字第00178号民事判决书指定由安徽**民法院执行。

安徽省黟县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本裁定书后5日内通知有关当事人。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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