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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某工程有限公与曲阜**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曲阜**限公司诉被告曲阜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不预交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3315元,减半收取6657.5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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